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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和训练建设纲要
2008-09-21 15:58 浏览 336 评论 0 发表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职业经理人培训和训练模式建设纲要
 一、培训时间

职业经理不低于180小时;高级职业经理不低于100小时。

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及要求

职业经理培训师资: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组织中部门经理以上管理者,具备培训工作经验。

高级职业经理培训师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组织中部门经理以上管理者,具备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经验。

三、培训教材

推行本标准的培训教材,依据本标准相应资格体系的要求编纂,在培训中使用。

四、培训网点建设

具备资格的培训机构可以进入职业经理人培训网站系统。

五、培训人员补充说明

没有达到本标准资格体系中规定的职业经理申请条件者,可按照本标准资格要素规定要求的部分内容进行培训,其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和评价模式由培训和评价管理机构在本标准实施中另行规定,其参加培训人员经综合评价后作为职业经理的后备人才,并统称为初级职业经理。

来源: 重庆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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